释义 |
撞坏公共设施逃逸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损坏的公共设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开车撞到公共设施必须报警备案,如果故意逃跑,情节轻微的可能触犯治安处罚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就犯了损坏公私财物罪。 对于撞到公共设施的交通事故,基本都是车主负主要责任,但还是要交警部门开具一张事故认定书,并且妥善保存。在事件发生后,车主应该出示交警确认的事故认证书、行车证、驾驶证和保险卡,交警便与保险公司协调,作出赔偿。但是,由于有很多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保险,就选择逃跑,如果肇事车辆逃跑后,没有负责人员,那所受损的公共设施就找市政部门维修。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未处理未报警就离开现场,容易被定性为逃逸,这种情况下,交警会判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且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一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