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录音可以做法庭证据。录音属于视听资料,也是我国司法法定证据类型之一,是有效的。 录音在录制的过程不能侵犯国家、社会或他人的相关合法权益,否则就是无效录音。 证据的有效包括以下方面: 1、来源可靠:证据必须来源可靠,即证据的来源必须真实、可靠,不能是虚假的、伪造的或者非法获取的。如证人证言、书证、鉴定意见等; 2、真实性:证据必须真实,即证据所反映的事实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捏造的、歪曲的或者虚构的。如录音、录像等; 3、全面性:证据必须全面,即证据所反映的事实应当全面、客观、准确,不能是片面的、片段的或者不全面的。如当事人的出庭作证等; 4、相关性:证据必须与案件相关,即证据必须与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联,能够证明争议的事实,不能是与案件无关或者无法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 5、合法性:证据必须合法,即证据的获取方式、保存方式、呈现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如不能使用非法窃听、拍摄等方式获取的证据。 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自己收集证据,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员协助收集证据。当事人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收集虚假证据或者非法证据,否则可能会对其案件的胜诉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