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二、工资税有哪些专项附加项可以扣除1、子女教育费。子女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支出,每个月可以扣除1000元的。幼儿园也包括在其中。2、赡养老人费。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每个月按照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如果是多子女,每个人1000元的标准。或者分摊。3、租房费。夫妻双方没有买房租房的。按照城市级别,最高每个月扣除1500,最少扣除800。4、成人教育费。个人接受学历再教育的,每个月可以扣除400。5、大病医疗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扣除医保以后,个人累计单付超过15000元,可以扣除8000元。三、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