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竞业协议无效的情况有:1、竞业协议的主体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协议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员工都在竞业限制的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可对普通员工进行限制。2、规定的竞业限制时间超过了二年;《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在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后,对竞业限制人员从事同类业务规定的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