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惩戒了能重新办理银行卡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惩戒期过后即可办理。办理银行卡的条件:年满16周岁以上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户口薄及复印件到银行办理银行卡,未满18周岁不能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未满16周岁的需要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银行卡,证件一般使用户口本请带身份证。进到银行里之后找到大堂经理说要办银行卡,填写申请表。填完几张表格之后去服务窗口办理。排队机前去按一下,得到一张排队的号码纸,坐到椅子上等候。等到有声音叫到号码或者服务窗口上方的显示屏幕显示了号码的时候,带上刚才填的几张表走到窗口。交给工作人员。在好几张表格上签字。到输入密码的时候会有提示。柜台上有一个密码输入的数字小键盘,把密码输入。密码是6位数字,按完后按确认键。全部办理完成后你会得到一张银行卡和申请表回执。一般是工本费5元,银行做活动是免费的,存款10元。目前大多数银行有自助办卡机,可以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自助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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