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个房子可以办多个营业执照。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应由各分县局按照“规范、准确、具体”的原则进行相关文件的审查,各分县局可以将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或经营场所。 法律客观: 《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试行)》 (三)简化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1、各分县局应按照“规范、准确、具体”的原则,对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对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文件的,由房产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有形市场开办方、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出具使用证明均可予以登记。 2、各分县局可以将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或经营场所。 3、市场主体在住所外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地址与住所在同一分县局管辖区域内的,可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注册,但应向所在地分县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