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初没有跟我说定金,后来又说有定金,这种情况可以退吗? |
释义 | 下列情况可以退回定金:(一)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三)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拍婚纱照交定金,后来没拍,能退定金吗?婚纱摄影店不愿意退,说什么时候拍,定金不退? 交了婚纱摄影定金能退。如果交定金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定金能退;或者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定金可以双倍退还;但当事人如果不按约定履行的,则定金不能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我交了定金,但后来因为一些问题没有租房,还向租金说明现在问他要定金,他说不退, 首先,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协商退还定金,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退回全部定金或是一部分定金,如果出租人不同意退还的话,即使去起诉,定金也是不能退还的。因为定金是具有担保性质的。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没收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购房定金可以退吗,定金可以退吗 购房定金能退。定金是购房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我交了定金,但是后来因为一些问题没有租房,还向租金说明了现在问他要定金,他说不退, 首先,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协商退还定金,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退回全部定金或是一部分定金,如果出租人不同意退还的话,即使去起诉,定金也是不能退还的。因为定金是具有担保性质的。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没收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我交了定金,后来因为一些问题没有租房,也向他解释了现在要定金的问题,他说不退, 定金不退能起诉。1、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就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2、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后,人民法院会对诉讼的内容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裁定不予立案,并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当事人收到裁定书后不服的,可以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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