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要符合什么条件 |
释义 | 应符合以下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且缴纳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出让金;还需持有建设工程规划的许可证;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确定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的日期。应当附带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且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的许可证,则不可以进行商品房预售。 一、关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规定条件。 二、商品房预售有什么规定 商品房预售中,房地产开发商应当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开发商应当与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向有关部门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开发商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则应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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