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给子女买房离婚时怎样分割 |
释义 | 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如果已经登记在子女名下,那该房屋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如果房子还没有登记在子女名下,并且也不打算过户给孩子,那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一、房产证写的是一方名字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写的是一方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1、夫妻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5、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所有,还贷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二、夫妻在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后买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后为自己子女出资购买的房子,且房子指定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该房子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如果该房子是夫妻用共同财产在婚后购买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父母资助房产怎么分配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若是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均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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