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超过一年可以撤销赠与,具体情况如下: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关于赠与行为的解释,具体为: 1、赠与指的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2、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3、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综上所述,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公益性赠与不得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