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取得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专用权可依法转让(产权明晰)、商标价值经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2.企业至少连续三年盈利,在行业中具有相当的规模,有稳定的产品和市场,管理和财务核算规范。 3.属于中国驰名商标或省市著名商标(须在有效期内),且商标使用已超过三年;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一、商标贷款的流程 1.企业和银行双方达成商标贷款意向; 2.由企业或银行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 3.银行和企业签订贷款意向书; 4.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商标质押登记,取得质权证。 5.银行拿到质权证后向企业放款,有的银行在贷款过程中还需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 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权质押登记应准备的材料: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需经年检有效);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