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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法逮捕的时间怎么规定的
释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的时间如下: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的条件有以下几个: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2、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3、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4、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5、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逮捕的条件如下: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新刑事诉讼法逮捕时间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提请逮捕的机关是谁
    提请逮捕的机关是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刑事诉讼法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逮捕的条件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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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2: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