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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孩子出生证明要什么
释义
    出生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办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新生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或者生育服务证;
    4.加盖公章的病例首页、分娩记录;
    5.加盖出生医学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一、出生证明可以造假的吗
    不可以
    1.《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好,且是由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伪造出生证明,不构成刑事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新生儿名字取错了可以更改吗
    新生儿名字取错了可以改,如果家长对于新生儿名字不满意,可以带着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改名字。新生儿名字只可以更改户口本上的,对于新生儿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无法更改,所以当初家长在新生儿出生证明写名字的时候,就要好好想清楚该用什么名字了。办理新生儿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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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4: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