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新生 孩子上户口 需要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新生婴儿的 出生医学证明 、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以及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材料等证件和材料,在新生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 法律客观: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