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妇幼办出生证明需要的证件如下: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2、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 3、保健手册回执单; 4、母亲出院结账单; 5、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7、生育证。 办出生证明流程如下: 1、医院收取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在核实父母身份证信息无误后的第二天,专职医生会给新生儿母亲一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要认真填写; 3、到孩子出生医院所在辖区的妇幼保健站后,找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窗口,将准备好的资料交给窗口内的工作人员审核办理; 4、工作人员审核完毕之后会将办理好的出生医学证明交付给办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