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其他共有财产,以及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等。同时,双方应得的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和一次性费用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资、奖金,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和补贴;(2) 生产、经营的收益,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 双方实际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 双方实际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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