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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期间企业承担哪些费用
释义
    工伤企业需要承担的费用与有无缴纳工伤保险有关。企业如果有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企业应承担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每月的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企业如果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工伤赔偿的费用全部由企业来支付。此外工伤职工在休养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如遇员工不能自理的,企业应派人照顾。
    一、雇员受伤怎么赔偿
    如果是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职工受到工伤事故,那么该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护理费、食宿补助、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是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前述应当由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单位支付。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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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2: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