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参保人可通过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 参保: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窗口办理,凭打印的缴费单缴纳城居医保费,同时领取证历本;续保: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窗口办理,凭打印的缴费单缴纳城居医保费;已参保人员必须每年至各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提供孩子姓名和身份证到就读学校—学校申报成功后-家长进入社保站填写相关资料—提交成功后—打印;将打印好的协议表和少儿医保照片回执单、银行存折复印件、宝贝出生证明复印件、监护人社保卡复印件、监护人和宝贝户口本复印件;将以上资料会后交到孩子就读学校(如果没有上学就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办理);一般三个月后才能拿到少儿医保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