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政府官网协保人员退休补贴 1、按照“协保优先”的原则,继续加强对协保人员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补贴、托底安置等多方面就业援助服务。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以内(含两年)的大龄协保人员,已实现市场化就业,并经劳动部门办理就业登记的,在就业期间可申请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50%。 3、对因患大病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协保人员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市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协保人员是本市推进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采取特殊分流安置办法所产生的特殊群体,他们为改革与发展作出了贡献。根据上海市社保局下发的《关于对本市2016年以后企业协保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补贴的通知》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协保人员,自发放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补贴170元。其增加的养老金补贴,所需费用由本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关于对本市2016年以后企业协保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补贴的通知【全文】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研究,现对本市2016年以后企业协保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协保人员,自发放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补贴170元。 二、按本通知规定增加的养老金补贴,所需费用由本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15上海协保退休调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协保人员,自发放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