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性质不同。人大会即人代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处于国家权力设计的最顶端,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是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主任会是协调处理人大常委会日常事务的机构,归属于人大常委会。二、产生方式不同。县级(不包括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大代表产生,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解放军选出的代表产生的;县、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产生。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包括主任会议成员)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