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应协商处理财产分配;如协商不成,法院将考虑财产情况和保障子女、女方权益做出判决。夫妻可书面约定婚前、婚期中财产归属,离婚时按约定处理。共同财产分割约定不得规避法律,如有违反则无效。房屋所有权及归属问题未能协商一致,法院可考虑竞价、评估或拍卖等方式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由双方协商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应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否则约定无效。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关于共同财产中房屋的价值和归属,人民法院将依以下情形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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