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如何适用数罪并罚原则? |
释义 | 刑事案件中数罪并罚的原则与特征。 刑事案件中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吸收、合并、限制加重和折衷,数罪并罚的特征包括一人犯有数罪、所犯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限内,并根据法定原则、范围与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同时,对数罪并罚的最终服刑时间也有限制。 法律分析 一、刑事案件中数罪并罚的原则是什么? 1、吸收原则 以重并轻,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 重罪吸收轻罪,只按照数罪中最重罪的法定刑判刑,即通常说的“从一重处断”。例如某人既犯杀人罪,又犯盗窃罪,则按杀人罪规定的刑罚判刑。 2、合并原则 即所犯各罪处罚合并处理的原则。 3、限制加重原则 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或者在总和刑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例如犯罪人犯甲乙二罪,甲罪应处10年有期徒刑,乙罪应处5年有期徒刑,即应在15年以下10年以上的范围内判定刑期。但是这种部分相加的刑罚不得超过法律特别规定的最高刑期。 4、折衷原则 对数罪分别判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吸收、合并、限制加重等不同的处罚原则 二、刑事案件中数罪并罚的特征有哪些? 数罪并罚具有以下特征: (一)一人犯有数罪 一人犯有数罪,是数罪并罚的事实前提。只有数罪存在,才有并罚可言:如果没有数罪,就没有必要并罚。因此,一人犯有数罪是数罪并罚的前提。关于这里的数罪,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因此,如何区分一罪与数罪问题,完全通过刑法理论加以解决。 (二)所犯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限之内 行为人所犯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的时间界限之内。 (三)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范围与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 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的结合具体的案情来分析,就像是犯罪嫌疑人的两种犯罪行为的种刑期相加起来是30年的有期徒刑的话,实际上罪犯是服刑的时间,也不可能到30年以后才能放出来。对数罪并罚的最终服刑时间也有限制。 结语 数罪并罚原则包括吸收原则、合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和折衷原则。吸收原则是指以重并轻,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合并原则是指对所犯各罪处罚合并处理的原则。限制加重原则是指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但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折衷原则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吸收、合并、限制加重等不同的处罚原则。数罪并罚的特征包括一人犯有数罪、所犯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限之内,以及根据法定的并罚原则、范围与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在具体案情中,数罪并罚的最终服刑时间也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六节 减刑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