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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入职时公司给我签了劳务合同,现在入职刚一个月说我不符合公司用人标准
释义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特殊情况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职业病、工伤、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建议携带相关资料进行当面咨询解决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嗨,尊敬的当事人,针对您所提问的问题,是属于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根据我《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特殊情况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您不用担心,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您的权益,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依据我国《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2、第3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若您还有其他不懂的问题,可以继续发问,我会尽力帮你解答,但建议最好携带相关资料进行当面咨询,详细分析帮你解决法律问题。
    结语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您提出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您无需担心,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您的权益。根据法律条文,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您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建议您参考相关法律条文,并在需要时携带相关资料进行当面咨询,以便更详细地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如有其他问题,请继续提问,我会尽力帮助您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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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0: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