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法的。商业银行信用卡催收业务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催收。中国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发卡行不得将信用卡发行营销、领用合同签约、授信审批、交易监测、资金结算等核心业务外包第三方。但信用卡催收业务并未作限制性规定,是合法的,包括代为报案等必要措施。银行把自己的这部分业务包给催收或者叫讨债公司就可以说是合法的。信用卡逾期后,银行是有权向持卡人追讨债务,但是生活中有不少老赖对银行催收直接无视,银行为了节省起诉的成本,会将催收工作外包给第三方催收,这是一种合法的授权代理关系。而第三方催收上门只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那么也算是合法催收了。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由内部专门机构或委托其他专业机构进行独立的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应当至少包括董事会或总行(总公司)高级管理层对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审定情况、各业务环节信息资料的保护措施设置情况、持续监测记录和追踪预警异常业务行为(含入侵事故或系统漏洞)的流程设计、外挂系统或外部接入系统的安全措施设置、评估期等方面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