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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起诉后还有效吗?
释义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再起诉的期限有无限制要根据争议内容确定。如果申诉事项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则应在15天内提起诉讼;超过起诉期限,法院将对该劳动争议不进行实体处理。如果申诉事项本身不属于劳动争议,而属于法院主管的普通民事纠纷,则申诉人应该在诉讼时效内的任何时间提起诉讼,其合法权利将受到法律保护。
    一、西安市劳动仲裁流程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4、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二、劳动者工资被扣怎么办
    劳动者被扣工资的情况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一、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是:
    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申诉日期等;
    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
    4、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5、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
    6、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综上所述,劳动者被扣工资的情况有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等。
    三、老板拖欠工资没签合同可以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没签合同解决方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劳动者可以与老板进行协商;
    4、劳动者可以用其它方式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从而申请劳动仲裁。
    一、拖欠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超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支付工资的时间发放工资的行为。劳动仲裁具有以下条件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请书;
    2、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3、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如果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就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掌握的劳动档案、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记录、劳动保护提供情况等资料,要承担不利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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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3: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