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法院拍卖三次流拍的处理: (一)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可以将所拍卖的房屋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 (二)再行变卖时可以酌情降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三)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法院应变卖房屋,仍不接受抵债的,法院可解除查封、冻结,将房屋退还被执行人。 一、法院查房子有二次流拍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60日之内,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达成变卖以物抵债的协议,法院是准许的。根据相关法律还规定,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拍卖流拍的起拍价将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超过20%。 二、如何在法院流拍 法院流拍后处理方式: 1、接受拍卖物:以扣押拍卖的标的物来清偿债务 2、二次拍卖:60天内组织二次拍卖,这个时候的保留价比第一次可以在20%以内下降。 3、第三次拍卖:60天之内组织第三次拍卖。这次的保留价格可以比第二次再下降20%。 4、变卖:第三次拍卖流拍7天内,法院将向社会公告,变卖拍卖标的,价格就是第三次拍卖时的保留价。 5、以物抵债:执行标的只能拍卖三次。 6、退还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