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三天就辞职了是否可以要求工资 |
释义 | 入职三天就辞职会发相应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劳动者辞职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一、用人单位有没有罚款权 用人单位没有罚款权。罚款是行政处罚,公司没有制定罚款条例的权力。但当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二、公司标准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的百分之几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三、辞职时的抵押金是否应该退还? 在劳动者辞职时,其抵押金应该退还,而且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且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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