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延迟退休政策内容如下: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40%的生活费,低于20元的,按20元发给。 第四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5—15%,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第六条 退休工人异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150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300元。 退职工人异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2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