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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释义
    《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这项原则的含义是:
    1、诉讼权利是诉讼参与人享有的法定权利,法律予以保护,公安司法机关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剥夺。不仅如此,公安司法机关还有义务保障诉讼参与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对于刑事诉讼中妨碍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各种行为,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2、诉讼参与人在其诉讼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采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自己的诉讼权利,如控告或请求公安司法机关予以制止,有关机关对于侵犯公民诉讼权利的行为应当认真查处。
    3、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应当得到保护,并不意味着诉讼参与人可以放弃其应承担的诉讼义务。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也有权力要求诉讼参与人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否则,刑事诉讼就无法顺利进行。
    一、刑事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原则主要是:
    (一)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依靠群众;
    (五)审判公开;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七)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八)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九)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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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2: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