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评估办法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及费用。交通事故伤残分为精神和肢体鉴定,还有“三期”鉴定。伤残鉴定前需取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2011年可选择八家司法鉴定机构,2012年需在委托书上确定一家。也可先起诉立案,请求法院出具委托书。肢体鉴定需伤后3个月,精神鉴定需伤后6个月。法院委托的鉴定不易推翻,自己委托的可能被否认,可申请重新鉴定。若被推翻,费用由受害方承担。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1、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上海精神鉴定费用一般是2400元,肢体鉴定一般是1800,三期鉴定一般是800元。 2、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之前需要去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队拿一个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又叫推介书,2012年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跟2011年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比较有所变化。 2011年是受害方从交警队拿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后可以自己去或者委托律师去相关的八家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2012年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则是在交警队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的时候就要从委托书上面的六家机构先确定好哪一家,也就是说,让当事人当场作出选择,且机构有所减少。 3、如果不愿意采用以上方式,还可以先就交通事故案件起诉立案,不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然后请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也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4、肢体鉴定时间一般是受伤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受伤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 5、经过法院委托的鉴定一般不会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托去做的鉴定,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认可,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方面是否准许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自己委托所作的伤残鉴定被推翻,则之前的鉴定费对方不承担,要受害方本人承担该交通事故第一次的无效伤残鉴定委托费用。 结语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复杂而繁琐,需要遵循一系列规定和程序。伤残鉴定分为精神鉴定、肢体鉴定和三期鉴定,每种鉴定都有相应的费用。在选择鉴定机构时,需注意2012年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的要求已有变化。受伤后的鉴定时间也有规定,法院委托的鉴定通常不会被推翻,但自行委托的鉴定可能会面临认可问题。因此,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谨慎选择,并遵守相关程序,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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