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16年6月,随着平均 工资 的公布, 北京 、 上海 、重庆、安徽等多地调整了 社保 缴费基数。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调。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扩大统计口径范围,社保缴费基数将有所降低,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享受社保待遇。同时,低收入者拿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