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再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
释义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是否会判决离婚由法官根据案件事实进行判决,不能做一概而论的预测。 法条参考: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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