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许可人有哪些违约责任 |
释义 | 1、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3、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专利技术许可合同的保密条款和保证条款 专有技术是保密技术,如引进方不承担保密义务,输出方一般不肯轻易转让。保密条款的作用在于防止专有技术不受限制地扩散,致使其完全丧失作为独占财产的价值。保密条款主要规定保密对象、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及泄密责任。保密对象应是许可方提供的确属不为公众所知的那部分专有技术。要防止把一般技术资料也包括进保密范围。关于保密的地区范围,引进方应通盘考虑,酌情确定。如规定保密对象包括继续提供的改进技术在内,则应相应地规定许可方也须承担对反馈技术(见许可合同)的保密义务。保密期一般与合同有效期相一致。如规定合同终止后仍应保密是不合理的。 主要是对专有技术的实施所能达到的技术指标(性能、质量、数量等)的保证。由于专有技术的内容不公开,没有这种保证就无法对其经济价值作出确当的评价,也就难以确定许可报酬。一般地说,保证的范围越大,索取的费用也越高。从技术引进方来说,要求对方作出的保证应限于真正必要的范围之内。 此外,合同还包括专有技术的传授问题,许可合同期限与其中某些条款的期限的关系问题,以及合同期满后被许可方的义务问题等等,都反映了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特点。 二、技术许可的模式 1、进攻型模式; 2、防御型模式; 3、开放型模式; 4、合作共享型模式; 5、专业性技术许可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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