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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不予逮捕的条件
释义
    1.应当不予逮捕。
    根据《规则》第143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①不符合上述应当或可以逮捕条件的;②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可以不予逮捕。
    根据《规则》第144条,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6)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检察院不予逮捕还会起诉吗?
    关于检察院不予逮捕还会起诉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检察院不予逮捕还会起诉吗?
    1、检察院不予逮捕也有可能会起诉。
    检察院如果不批捕只能说明没有批捕的必要,但并不是说不需要起诉的。但是检察院起诉的前提就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如果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可以作为行政处理那么这个时候就会进行撤案处理,所以也可以不起诉和不批捕了。
    2、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
    二、检察院不起诉接下来会怎样?
    1、检察院不起诉接下来需要制作并下发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2、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公民身份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分,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以及羁押处所等;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当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和案件来源;
    (3)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
    (4)不起诉的法律根据和理由,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5)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
    (6)有关告知事项。
    检察院在接收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交上来的案件之后,需要依法审查,并且在审查后,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审查后发现不满足起诉的条件,那么就需要采取公开的方式,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并将不起诉的决定书下发给案件的当事人。
    相关内容: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分别是什么?
    起诉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开端,起诉要符合哪些条件?刑事诉讼中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几种情形,那么分别的情形是什么?本文对刑事诉讼起诉环节作了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一、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几种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为了便于记忆,有以下记忆方法:
    1、在国外受过刑事处罚。
    2、聋哑人、盲人。
    3、自首、重大立功。
    4、从犯、胁从犯。
    5、预备,中止犯。
    6、防卫过当、紧急避险。
    证据不足不起诉(体现存疑不起诉,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 没有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不能直接适用。
    具有以下情形: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 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自诉的三种类型:
    (1)告诉才处理案件(绝对自诉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相对自诉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检察院不予逮捕取保候审是没问题了吗
    1、公安机关采取的取保候审(直诉)的期限最长是一年,一年内公安必须将案子起诉到法院。2、取保候审交纳保证金,只要你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保证金是会退还给的,一般在法院判决下来之后会退给你。3、一般取保候审就是可能达相关证据条件还需要补充,而抵押期限内又不能批捕,只有取保候审,但是等到,取保候审期限满,检察院仍然不批捕的话那一般就没事了,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限内违反相关规定,那么不但退不了保证金,还有可能被直接收押。4、如果取保候审期限内满,因检察院认为没有必要批捕的,但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批捕的,那么公安机关会再次呈请检察机关批捕,那么检察机关没有足够不批捕的理由的,那么会批捕。
    检察院不予逮捕还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吗?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监督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审查逮捕阶段。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二是审查起诉阶段,即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是不起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认为无逮捕的必要,并不意味着不构成犯罪。如果你朋友过失致人重伤罪证据确实充分,第二阶段仍然会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二、嫌疑人被逮捕后有哪些义务?
    1、接受侦查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
    2、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如实回答;
    3、承受检察机关的起诉,依法按时出席并接受法庭审判;
    4、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人员指挥;
    5、执行或协助执行生效的裁定和判决。
    三、逮捕嫌疑人后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四、逮捕嫌疑人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嫌疑人被逮捕后辩护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六、逮捕嫌疑人后可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有哪些?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七、逮捕嫌疑人后不予起诉可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决定逮捕的条件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即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并且逮捕以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受限制的。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相关内容:电信诈骗带照片的逮捕令的期限有多久?
    电信诈骗带照片的逮捕令的期限有多久
    我国刑事诉讼法称为《逮捕证》,没有“逮捕令”的规定。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七十一条又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逮捕令的签发,是有关部门进行逮捕的关键,最为重要的就是案件的解决有关的证据收集足够有效,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着积极的意义,然而有关的当事人在问题的处置上会陷入不利的局面,因此自己要学会合理的解决,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
    检察院逮捕条件是什么?
    批准逮捕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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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4: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