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诉讼的程序如下: 1、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 3、开庭审理。由当事人以及证人陈述,并进行辩论,出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申请。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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