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被收监怎么才能出来 |
释义 | 法律分析:罪犯被收监,在执行完毕后可以出来,或者收监后改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减刑、假释的,也可以提前出来。是否需要收监需要综合全案所有的情况予以认定,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满足不予收监的情况。 一、监外执行人能不能打架 监外执行期间是不能打架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限,有打架行为的,如果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二、交通造事致死不予批捕是否合法 交通事故致死不予批捕是否合法要根据具体情况,存在不批捕合法的情况。交通肇事犯罪属于过失犯罪,一般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检察院可不予批捕,而予以取保候审。然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可以在判决前予以逮捕。法院也可以在作出判决后,将罪犯收监交付执行。 三、减刑、假释裁定后看守所如何处理 减刑、假释裁定后看守所如何处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前,看守所发现罪犯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应当书面撤回减刑、假释建议书;在减刑、假释裁定生效后,看守所发现罪犯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应当书面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定建议。看守所收到人民法院假释裁定书后,应当办理罪犯出所手续,发给假释证明书,并于三日内将罪犯的有关材料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被假释的罪犯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看守所应当在收到撤销假释裁定后将罪犯收监。罪犯在假释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假释考验期满时,看守所应当为罪犯办理刑满释放手续。罪犯在假释期间死亡的,看守所应当将执行地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归入罪犯档案,并在登记表中注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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