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夫抵押了贷款,但一直未还清,银行称我是第二被告,该怎么办? |
释义 | 夫妻抵押贷款的,离婚时,应当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离婚时,夫妻双方还有抵押贷款的,应当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偿还之后,再次对抵押物进行分割,无法偿还贷款的,应当达成清偿协议,确定贷款由谁进行偿还,并且对抵押物作出约定;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对贷款和抵押物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房子属于我。我想去掉女人的名字。房子是贷款买的,还有抵押贷款。我该怎么办 1、夫妻离婚以后,如果想对配偶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有贷款的房子,必须征求贷款抵押银行的意见,只有银行出具书面同意书以后,才能办理去掉名字的手续。2、但是如果已经还贷完毕,那么尽快督促银行审核,出具完毕证明,然后去注销银行抵押贷款,这样房屋就干净没有限制了,你方凭借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可以办理去掉名字的手续了。如果对方不配合或联系不到,你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离婚协议书内容判决以后,申请强制执行,然后单方面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去名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和丈夫年底离婚了。我们今年借钱买了一辆车。车的名字是我的,但是男人想要一辆车。我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期间想买车的,可以用自己的财产购买,这样就是属于个人财产,这一部分法院没有权利要求夫妻两人进行平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买车需要哪些材料1、如果是全款买车,只需要购车人的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即可;2、如果是贷款买车,首先需要填写汽车贷款申请表,一般来说,表格中的重要信息,像年龄、还款能力等,将是你申请贷款成功或失败的重要条件。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仍然是必须材料,另外根据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可能会要提供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担保人信息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你好,我来自吉林,我的儿媳来自辽宁。我们结婚12年了,没有登记。现在我们想申请结婚证。一个问题是,她的户口簿是未婚的。我已经结婚了。我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拿结婚证流程如下:1、当事人申请领证,并提交资料;2、审核证件材料;3、符合条件的登记结婚,并发放结婚证。结婚需要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我怀孕七个多月了,丈夫出轨了。我想离婚。我该怎么办? 怀孕期间丈夫出轨的,女方如果想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与男方协议离婚。如果不想离婚,则应该与对方进行沟通。所以怎么做应该根据自身的想法进行选择。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你好,我和前夫离婚了。离婚前,我们有一处房产,注册了我们两个的名字。这所房子现在用我的公积金还贷,已经还了三年了。停车贷款和装修贷款都是男方的贷款和还款期。现在我们如何分割财产?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对于这个问题,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一、婚前由一方个人全款出资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其相对应的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的,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婚后购买的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四、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五、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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