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检、法、司的“讨债公司”是合法吗 |
释义 | 讨债公司并不属于公、检、法、司,这里的司指的是司法机关,而不是公司。另外讨债公司不合法。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 一、授权人是法人吗 公司法人与授权人是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其实答案是不一定,在某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其实公司的法人和授权人并不是指的是一个人。我们对于这个问题还是需要进行过多的研究,法人是有着直接的代表和代理权的不用授权。所以说答案只能也是模糊的。 二、债务公司合法吗 不合法!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国务院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三、第三方公司催缴欠款合法吗 第三方催债公司属于违法,第三方讨债公司绝对是不能够被法律法规所允许的组织机构的存在。如果说有人因为债务无法收要没有走正规的法律途径,而是去找到了对宣称能够帮助收取债务的公司去要回债务,这样做也是违法的。因为第三方追债公司,往往使用一些不正规的方式例如,使用暴力、哄骗、欺诈等非法途径逼迫欠钱的人还清钱财,有的更加严重的还会使用限制人身自由进行非法监禁、对欠债人的身体使用暴力造成身体伤害、威胁其人身安全等行为达到收债目的,从而在其中分到占比很高的提成作为讨债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第一条 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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