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规则:职工意外死亡后如何办理? |
释义 | 死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提取证明(职工死亡证明、继承证明)和身份证明(死者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代表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继承人证明和死者身份证明。 法律分析 死者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死者的公积金余额需要提供以两个方面的材料:一是提取证明材料;一是身份证明材料。 提取证明材料: 1、职工死亡证明(或者被宣告死亡证明); 2、具有法律效益的继承证明(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身份证明材料: 1、死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合法继承人身份证明原件; 3、单位介绍信; 如果是由单位代表,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合法继承人证明材料、死亡职工的身份证明。 拓展延伸 公积金提取规则:职工意外死亡后的亲属如何申请提取? 根据公积金提取规则,当职工意外死亡时,其亲属有权申请提取公积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公积金账户信息、亲属关系证明等。首先,亲属需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具体办理流程。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核实材料并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公积金将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划入亲属指定的账户。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提取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及时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结语 提取死者公积金余额需提供两方面材料:提取证明和身份证明。提取证明包括职工死亡证明和继承证明。身份证明包括死者身份证复印件、合法继承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单位介绍信。亲属需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核实并审核材料,一旦通过,按规定比例提取并划入亲属指定账户。请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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