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劳动关系应当享受什么待遇 |
释义 | 事实劳动关系应当享受相关待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可依照有关劳动法规享受应有待遇。 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当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自劳动者用工之日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事实劳动关系有什么特征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工作中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 (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事实劳动关系的性质 现在职业生活中,还存在着很多事实劳动关系的现象。针对这种企业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合规操作,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因为如果在日后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或发生工伤时,书面劳动合同对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有重要且直接的证明作用。 那么,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其具有什么特征呢?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其特征就是: 1.事实上公司与员工存在实际劳动关系; 2.欠缺书面形式,即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者为了更有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应当要求公司与其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