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多长时间不继承属于自愿放弃 |
释义 | 一、不继承遗产的时间属于自动放弃 1、遗产继承不因时间而自动放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处理前必须书面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2、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有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嘱赠与办理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 如果未显示,将被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启动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处理前必须书面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遗赠人应当在知道接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 未表示到期的,视为放弃遗赠。 二、如何确认遗产继承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持有的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1、查明公民死亡后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 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得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明确市民对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拥有所有权,只要是租给他人的财产,就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财产和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属于共有财产的,应当先分析财产,后继承。 4、部分被继承人不能转让的人身权利,如领取扶养的权利,不能继承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假人员补助金等权利。 5、明确公民死亡后遗留财产生前是否发生所有权转移。 此外,还应当查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和保险金是否明确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属于该受益人所有,不属于遗产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本篇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育有子女、赡养关系的继子。 本篇所称父母,包括生父、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本篇所称兄弟姐妹,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异母兄弟或异母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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