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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捡来后由谁赡养?
释义
    本文讲述了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生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此外,养父母与生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生父母可以要求养父母返还抚养费,而养父母收养与送养子女后,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送养人、养父母或其他理由拒绝继续抚养。
    法律分析
    捡到的孩子通常不需要赡养生父母。如果捡到的孩子与收养父母建立了收养关系,那么生父母就无权再抚养他们。被收养的子女虽然与生父母有血缘联系,但在法律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完全断绝。父母也不再需要抚养和教育他们。当然,如果被收养的子女愿意赡养生父母,法律也不会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一、养父母离婚后儿子的抚养权归谁
    养父母离婚后,儿子的抚养权归属原则如下:
    1、两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父母双方对抚养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子女八岁以上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收养关系成立后生父母之间是什么关系
    1、收养关系成立后,在法律上,子女和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关系消除,生父母不再是子女的监护人,无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成年后也无赡养父母的义务。
    2、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形成相当于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养父母成为子女的监护人,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在成年后也有义务赡养养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的近亲属形成法律上的亲属关系。
    结语
    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和子女与父母近亲属关系的规定,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同时,根据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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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