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合同的合作期限如何界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涉外合同的合作期限应当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或者惯例来判断。如果双方商定的期限已经到期,但是没有达成合作目的,双方可以协商延期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也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十四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期限一般不应少于十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四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期限一般不应少于十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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