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了再起诉法律允许吗 |
释义 |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了可以再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不过需要是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了,且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才可以。而且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分割财产时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会驳回诉讼请求。如果是诉讼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的,在上诉期内可以提起上诉;如果超过了上诉期的,则不得反悔,需要履行法院判决。 一、离婚一年后还能不能起诉对方 离婚后一年不一定可以再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具体如下: 1.如果是就解除婚姻关系反悔的,不可以再起诉。 2.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中无过错的一方作为被告的,在离婚后一年内无过错方就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再提起诉讼;如果无过错方在诉讼离婚中作为原告的,则离婚后就不能再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了。 3.如果是离婚后法院有财产未分割的,或者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也可以再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4.如果是就孩子抚养权问题反悔的,也可以再提起诉讼。 5.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了,也可以再提起诉讼,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婚后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呢 夫妻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也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自行协商的要注意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注意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是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如果是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又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要在发现对方上述行为之人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如果是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又重新要求分割财产的,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而且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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