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上协议离婚不予受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不予受理协议离婚的情形: (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等等。 一、什么时候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 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4)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等)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 二、不能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 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是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登记的。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三、民法典结婚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条件就是双方自愿离婚,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能协商一致的。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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