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运输工具折旧年限是5年。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置的软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无形资产的,经批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可缩短为2年。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