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继承人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房屋继承权的主要条件有: 1、继承应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为避免继承人在未来争夺房地产而发生纠纷,一些房地产所有人在生前将房屋的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配给某一或每一个孩子,这也是一种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而是生前的赠与; 2、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将房地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捐赠给国家和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有些财产是共有的,比如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时,并非所有财产都成为遗产。此时,房地产的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后,除约定外,一般应分割房地产份额的一半,然后继承属于遗产的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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