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
释义 | 离婚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一)拟写好离婚协议书。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婚男女没有实质借鉴意义。为了防止在民政局拖延时间,或因意见不和又争吵,甚至防止一方反悔,提前拟写甚至签订好离婚协议书,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不仅在上海,而且在全国的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都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抄写离婚协议,若当事人拟写了离婚协议书,只要抄写上去即可。 (二)控制、调解好自己的心情。爱到尽头都是怨。既然从如胶似漆走到形同陌路,原因肯定是多种多样的。就目前我们代理的案件中,造成夫妻劳燕分飞的最大原因是移情别恋。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无过错、或过错少的一方大部分要么悲愤满怀,要么情仇满胸,心情矛盾和复杂显而易见。既然情绪波动,往往容易意气用事,对方一个眼神、一句话都有可能使另一方压抑在胸的怨气喷发。既然心中不爽,在讲话时自然刺耳,要离婚的一方最好洗耳恭听、少反驳、少对花枪,能忍让处且忍让,英雄不逞一时之能,控制、稳定自己的情绪才是上策。 (三)尽量不要让亲友参加登记离婚的过程。人多了是件好事儿,但有时候,却可能变成一件坏事儿。离婚登记之时,离婚当事人双方自然心绪不定。自己的亲友自然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当然,这个角度自然带有偏见。 一、离婚协议关于关于房产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关于关于房产债务的规定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来自主的协商,离婚协议书必须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才能生效,所以签了协议但还没到民政局办理手续的夫妻们还有挽回和反悔的机会,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反悔。 同时,正因为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一刻起生效,所以签订离婚协议书一定要谨慎,切忌不要为了多买房、子女就读学校等各种原因“假离婚”,一旦办理了离婚证,追悔莫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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