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登记在夫妻名下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离婚时应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双方贷款购买的,则离婚时未偿还的房贷部分,应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则需要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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