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温费劳动法的规定怎么写 |
释义 | 劳动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对于高温假,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津贴额度由各地有关部门制定。 一、高温劳动保护的措施是哪些 高温劳动保护的措施如下: 1、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 2、加强个人防护; 3、加强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 4、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 企业在高温期间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依法调整劳动和休息制度,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涉及高温天气作业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和落实高温津贴制度和防暑降温措施,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高温补贴费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对高温津贴是多少并未作出规定,而我国各地高温津贴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政策 室外人员每人每月160元。从事室外及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高温津贴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发放,但是必须足额发放。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1、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2、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4、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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